青岛取消购房落户面积限制

今日,青岛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《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解读》

陈皮网3月15日讯   今日,青岛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《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解读》,青岛市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(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)及其近亲属即可办理落户,坚持居住优先。取消原有单套商品住宅城区(市南区、市北区、李沧区、崂山区、城阳区)90平方米以上、新区(青岛西海岸新区、红岛经济区、即墨区)60平方米以上的面积限制。(林琪翔)


陈皮网-引领创新成就创业!
免责声明:本文为 陈皮网(m.chenpe.com)投稿作者: 本站 的原创作品。欢迎转载,转载请联系原作者。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陈皮网观点和立场。